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为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管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根据国家和我省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我省在职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境)定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
2025年3月1日起,2024年度个税汇算正式开始,21日就开启预约了!什么是个税年度汇算?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将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得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三部门1月1日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了弹性退休的办理程序、基本养老
省医保信息平台暂停对外服务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医保信息平台停机的公告全省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为做好全省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年度结转相关工作,需暂停省医保信息平台对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2024年10月13日我局已顺利完成市政府安排的“政务下沉全城通办”所有工作任务,提前完成工作目标,为广大市民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此次医保系统政务下沉涵盖了多项重要业务。其中包括转移接续手续
关于新乡市7个路口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51个在用路口设备增加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启用公告为加强我市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新
2024城乡居民医保——重点关注——缴费开始啦!河南省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已经开始啦!小编整理了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一起来学习吧~缴费时间和标准一、集中缴费时间2024年城乡居民
新乡入住廉租房后怎样退出?新乡入住廉租房后如何退出?新乡入住廉租房后要注意什么?香香网小编为你解答。 (一)实物配租保障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腾退所租住的廉租住房; 1、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
新乡廉租房实物配租住房如何签约?新乡廉租房实物配租住房怎样签约?新乡廉租房实物配租住房怎样交接?香香网小编为你解答。 (一)市房改办与选定房屋的保障对象签订《新乡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住房租赁合同》,廉
新乡廉租房申请书样本是怎么样的呢?具体要怎么写呢?香香网小编为您提供了详细的格式,希望对您有帮助。申请书内容1、家庭人员情况(申请人填写,只填写同住的直系亲属)2、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
新乡廉租房补贴标准是什么?新乡廉租房补贴有哪些方式?新乡廉租房怎么补贴?小编为你带来新乡廉租房补贴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租金标准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
新乡市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新乡市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材料?新乡市申请廉租房需要到哪里申请?香香网小编为你解答。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一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一下条件: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
全市各参保单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第四季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75号)要求,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共业务停办的通知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按照公共业务经办要求,自2024年9月26日起至9月30日停办医保公共业务。2024年10月8日起开始办理医保公共业务。医保公共业务停办
全市各参保单位: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经办管理服务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4号)、《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保险相关政
市(区)各参保单位:为做好2025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以下简称大额补助保险费)的征收工作,依据《新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新政办【2022】45号)文件精神。凡参
全市各参保单位: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经办管理服务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4号)、《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保险相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