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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河南省新乡市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9月6日上午,新乡市中院、新乡市检察院联合召开“强化法治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新乡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祁文华,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聂涛出席会议。新乡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副主任蓝霁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周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熊文剑,市企业家联合会秘书长和部分民营企业家、律师代表等受邀参加座谈。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中院、市检察院详细介绍了近年来新乡法院系统、检察系统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特别是今年,法检两院围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营造诚信守诺市场竞争环境、持续提升司法审判保障质效、加强对涉企案件及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等方面共出台31项具体举措,以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及律师代表结合各自行业领域企业发展现状,围绕强化府院联动、加强政企沟通和法律指导、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判和法律监督效果、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聂涛检察长指出,全市检察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服务企业发展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护航经济强市、制造强市建设的务实举措,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担当。要强化工作举措,推出一批务实举措,提供更实更好的“检察产品”,把所有企业都当成平等的市场主体对待,对民营企业做到“一家人对待、一碗水端平”,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企案件。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依靠地方党委领导,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构建亲清的新型检企关系,把握“有呼必应、无事不扰”服务原则,既以检察服务高效率换取企业发展高效益,又恪守纪律与法律的底线。要注重综合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制发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形式,引导民营企业增强法治意识,助推民营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
王静院长指出,全市两级法院要铸魂政治引领,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谋深抓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贯彻要求,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以法治第一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第一要务,提升服务保障的政治自觉。要聚焦司法主业,在强化司法保护、精准司法服务、提升审执质效、构建“亲清”院企关系上下功夫,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要协同司法护航,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企业家、律师社会监督,推动与政府职能部门、检察院、工商联、律协等方面的协作联动,进一步发挥联动化解、源头防范效能,在优化资源配置、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上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祁文华部长对新乡法检系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市法检两院联合召开此次座谈会,与民营企业家和相关涉企服务机构开展交流互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生动体现了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乡实践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他强调,一要提高认识,树牢大局意识,紧扣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任务,依托常态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同向发力,强化法治思维,做到精准服务,为广大民营企业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要担当作为,把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履职尽责,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依法治理为手段、以惠企服务为保障,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法治保障。三要政企同心,正确认识“亲清”政商关系,与民营企业交往中既要把好分寸,亲而有度,又要主动靠前,清而有为,共治共进,携手共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更好发挥政府职能,更好提振发展信心,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努力推动新乡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中院、市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座谈。(图片/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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